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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下半年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

作者:胡斌来源:继教中心 发布时间:2016-09-27

一、职业(工种)范围

管工、钢筋工手工木工、防水工、制图员、维修电工(电工)、电气设备安装工

二、申报条件

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;遵纪守法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;能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复杂的、非常规性的工作;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技术技能,能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或工艺难题;在技术技能方面有创新;能指导和培训初、中、高级技工;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能力。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(一)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,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
(二)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。

(三)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

(四)根据省劳动保障厅《关于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若干意见》精神(浙劳社培〔2006〕122号)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:

1、持有本职业(工种)高级职业资格证书,在本职业(工种)连续工作12年及以上且仍在本职业(工种)岗位工作,经本职业(工种)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
2、在本职业(工种)连续工作满20年且仍在本职业(工种)岗位。

3、从事本职业(工种)满10年,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,在技术改造、工艺革新、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(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0万元以上,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)的主要参与者。

4、与申报职业(工种)相关项目获省以上科技成果(发明创造)四等奖以上、市以上三等奖两项以上、或获国家专利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。

5、在传授技艺、培养青年工人方面贡献突出,所带学员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,二类竞赛中获第一名;或省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六名,二类竞赛中获前三名;或全国一类技能比赛获前十名,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五名。

6、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,且仍从事本职业(工种)工作的。

7、获得省级技术能手称号的。

三、联系人:胡老师 0571-88132037 手机15925600610

报名地址:杭州市拱墅区小河街道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6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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